發布日期:2022-05-29 點擊率:39
電機功率的選擇主要考慮電機的發熱、允許過載能力與啟動能力等三個方面的因素,一般情況下以發熱為重要。電機工作時,負載持續時間的長短對電機的發熱影響很大,因此電機的工作方式分為三類,連續工作方式、短時工作方式和斷續周期性工作方式。下面從這三個方面來考慮電機功率的選擇。
1.連續工作方式電機的選擇
對于恒值負載,所選擇電機的額定功率應等于或略大于負載功率。電機的額定功率是對應于環境溫度為標準值40℃的功率,因此,如果電機周圍環境溫度與標準值相差較大,為充分利用電機,可按照下表對電機功率進行粗略的增減。
注:在環境溫度低于30°C時,一般電機功率也只増加8%。
另外,電機工作環境的海拔高度對溫升也有影響。因此規定:使用地點的海拔不超過1000m,額定功率不必進行修正。當海拔超過1000m,對平原設計的電機,出廠試驗時,必須杷允許溫升降低,才能供高原地區使用。 對于變化的負載,所用的電機一般都是為恒值負載工作而設計的。因此,對變化負載的電機必須進行發熱校驗。
變化負載下電機功率的選擇步驟是:
計算并繪制生產機械的負載圖在上述負載圖的基礎上選電機功率;做出電機的負載圖;進行發熱,過載能力及必要時的啟動能力校驗。如果校驗通過,并且功率適當,則電機功率可確定;如果校驗未通過或電機功率預選過大,則需重新選擇,再做電機負載圖進行校驗,直至合適為止。校驗的方法有平均損耗法、等效法等。
2.短時工作方式電機的選擇
可選用為連續工作方式而設計的電機,也可選用專為短時工作方式設計的電機。如果沒有合適的專為短時工作方式設計的電機,可選用專為斷續周期工作方式設計的電機,其對應關系可近似定義為:tg=30min相當于負載持續率為15% ,tg=60min相當于負載持續率為25%, tg=90min相當于負載持續率為40%。
3.斷續周期工作方式電機的選擇
斷續周期工作方式可選用為連續工作方式而設計的電機,也可選用專為斷續周期工作方式設計的電機。斷續周期工作方式電機功率選擇的步驟與連續工作方式變化負載下功率的選擇相似,即計算并繪制生產機械的 負載圖,初步確定負載持續率,根據負載功率的平均值及負載持續率,預選電機功率,做出電機的負載圖,逬行發熱、過載能力及必要時的啟動能力校驗。
當電機實際工作的負載持續率與標準值不同時,應進行換算。在選擇電機功率時,換算按下式進行:
式中zc%—實際工作的負載持續
zc%一標準工作的負載持續率
當持續率小于10%,可按短時工作制選擇電機;若持續率大于70% ,可按連續工作制選擇電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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