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10-09 點擊率:42
雙光束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以下簡稱儀器),系指從單色器發出的單色光經光束開關(斬光器)分成為樣品和參比兩條光束結構的儀器。
它能消除光源不穩和放大器增益變化的影響,并能自動記錄和掃描物質的吸收光譜圖。
儀器在開機后通常會做一些自檢,但仍應按本規程進行檢定。儀器的波長范圍包括195~800nm,狹縫為0.1~5nm可調。
工作原理
紫外可見分光光度法是利用物質分子對紫外可見光譜區的輻射的吸收來進行分析的一種儀器分析方法。
這種分子吸收光譜產生于價電子能級的躍遷,它廣泛用于無機和有機物質的定性和定量分析。
朗伯一一比耳定律(Lambet-Beer)是光吸收的基本定律,俗稱光吸收定律,是分光光度法定量分析的依據和基礎。
當入射光波長一定時,溶液的吸光度是吸光物質的濃度c及吸收介質厚度(吸收光程)的函數。
其常用表達式如下(式中ε為系數):
A=ε·c·l
紫外見分光光度計是基于紫外可見分光光度法的原理工作的常規分析儀器。根據光路設計的不同,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可以分為單光束分光光度計、雙光束分光光度計和雙波長分光光度計。
制定依據
本規程主要參照國家計量檢定規程《JJG178-2007紫外、可見、近紅外分光光度計》、《JJF1641-2017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型式評價大綱》及《中國藥典》2015年版四部指導通則“0401紫外-可見分光光度法”擬定。
項目及技術要求
波長準確度≤±1.0nm(紫外光區),≤±2.0nm(500nm附近);
波長重復性≤0.5nm。
基線平直度≤0.01吸光度。
0%線噪聲≤0.1%,100%線噪聲≤0.5%.
吸光度準確度應符合規定。
雜散光<0.8%。
光譜帶寬≤標示帶寬±20%。
吸收池配對誤差≤0.5%。
檢測結果處理
自檢結果全部符合技術要求者,即為合格,可以使用。若檢測結果不符合規定,應重新調試儀器再進行自檢,符合規定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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