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2-05-25 點擊率:27
1. 項目概述
1.1. 用戶單位
項目主要用戶包括以下幾個類型:
(1)執法人員:執法人員主要指廣州市交通委員會綜合行政執法局的相關出租車稽查執法人員,該類用戶主要利用系統進行現場稽查執法工作;
(2)客運管理部門:主要指廣州客運交通管理處相關管理人員,可利用系統對廣州市的出租車非法營運進行統計分析,實現行業監管目的。
(3)出租車企業:利用智能頂燈對出租車進行相關管理工作。
1.2. 項目目標
系統目標是采用物聯網無線傳感網技術,通過無線身份識別的工作方式,綜合利用無線身份識別、車載GPS、車載智能頂燈等信息技術手段,整合無線傳感網執法終端、出租車車載智能終端和出租車綜合管理平臺資源,建設開發出租車智能頂燈執法稽查系統,使其滿足所見即所得的多種執法稽查方式。
項目分兩階段推進建設目標:
第一階段:利用無線傳感網技術,建設滿足近距離執法的無線傳感網執法終端設備和出租車車載無線傳感節點,實現執法終端設備與出租車的近距離無線傳感交互,實現穩定可靠的執法功能;
第二階段:將出租車智能頂燈、無線傳感網執法終端設備、車載無線傳感網節點,車載智能終端和后臺管理平臺進行有效連接,建設出租車智能頂燈執法稽查系統,使其滿足所見即所得的多種執法稽查方式。
1.3. 項目建設內容
1)項目一期建設內容:
建設滿足近距離執法的無線傳感網執法終端設備和出租車車載無線傳感節點,實現執法終端設備與出租車的近距離無線傳感交互,實現穩定可靠的執法功能。
2)項目二期建設內容
(1)建設出租車智能頂燈,開發出租車車載終端和智能頂燈的通信和控制功能,使其滿足執法稽查要求;
(2)利用執法終端的無線傳感網通訊,對實現近距離交互的出租車車輛,對其進行智能頂燈狀態控制,實現近距離可見執法;同時,利用出租車車載終端、出租車信息平臺和GPS信息,實現范圍內的智能頂燈控制功能。
2. 項目背景
2.1. 目前狀況
目前出租車執法稽查方面主要針對兩類違規違法情況,一是非法營運的藍牌私家車,主要集中于火車站、客運站場和城鄉結合部地區,該類非法活動較為隱蔽,路上行駛與一般私家車運行無異,只有在雙方議價時才能確定其非法行為;
另一類是針對克隆出租車和已經退出營運的出租車,該類非法營運的出租車與正規出租車外觀等相同,一般市民難以辨認區分,需要通過與后臺數據進行詳細對比核實,才能確定其非法營運身份。
2.2. 主要執法手段
出租車非法營運的執法主要是依靠現場執法手段,對于非法營運的藍牌私家車輛,在雙方議價或涉嫌非法營運時,由執法人員進行執法并取證;對于克隆出租車和退出營運的出租車,執法人員利用電腦和手持設備,輸入出租車的車牌號碼,通過與后臺出租車綜合管理系統通訊查詢,獲取該車牌號碼下的出租車的詳細信息(車身顏色、營運狀態、所屬企業、司機營運資格證等),從而實現執法稽查。
2.3. 存在問題
目前的出租車執法稽查,目前存在以下問題:
(1)尚無統一的出租車執法稽查分析系統,實現全市非法營運車輛的宏觀統計分析,需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分析非法營運車輛的運行狀態和運行規律,從而為執法人員提供執法輔助,提高執法效率;
(2)針對非法營運的藍牌私家車,執法人員只能在司乘雙方議價或涉嫌非法營運時,執法人員進行現場執法,尚無信息化手段輔助執法;
(3)針對非法營運出租車(克隆出租車和已經退出營運的出租車),在靜態執法方面,對于站場這種大范圍場地內聚集的出租車車輛,需要手工逐臺輸入車牌號碼進行車輛信息驗證,效率低下,一線執法人員強度大;在動態執法方面,一是在車輛行駛中,手工輸入難度大,且存在危險性,一是輸入時間花費長,執法效率低,而且容易導致失去跟蹤目標。
3. 項目建設思路
3.1. 無線傳感執法方式
利用近距離無線傳感網技術,在出租車上安裝近距離無線傳感網節點設備,使其滿足近距離傳感功能,由執法人員利用無線傳感執法終端設備,獲取一定范圍內的出租車車輛標簽發射的執法信號,并將執法信息解析為出租車車牌信息,并獲取出租車和駕駛員的詳細信息,從而實現執法稽查;
對于近距離的出租車,可利用執法終端上的攝像頭,自動掃描出租車車牌,系統自動比對出租車車牌和車載節點車牌信息,判斷兩者一致性。
4. 項目實施方案
4.1. 技術路線
4.1.1. 相關技術
4.1.1.1. 物聯網技術
根據信息生成、傳輸、處理和應用的原則,可以把物聯網分為4層:感知識別層、網絡構建層、管理服務層和綜合應用層。
1)感知識別層。是物聯網的核心技術,是聯系物理世界和信息世界的紐帶。感知識別層既包括射頻識別(RFID)、無線傳感網等信息自動生成設備,也包括各種智能電子產品用來人工生成信息。
2)網絡建構層。主要作用是把下層數據接入互聯網,供上層服務使用。
3)管理服務層。將大規模數據高效、可靠地組織起來,為上層行業應用提供智能的支撐平臺。
4)綜合應用層。提供各種應用服務。
“物聯網技術”的核心和基礎仍然是“互聯網技術”,是在互聯網技術基礎上的延伸和擴展的一種網絡技術;其用戶端延伸和擴展到了任何物品和物品之間進行信息交換和通訊。
4.1.1.2. 2.45GHz有源遠距離識別技術
無線傳感網作為物聯網的一個典型應用,最近幾年來受到了非常廣泛的關注,在其上也發展了一系列的通信協議。這些協議考慮了傳感網的低功耗、低復雜度的需求,對物聯網通信協議的設計也起到了很大的借鑒左右。
4.2. 執法場景實現
4.2.1. 無線傳感執法方式
利用近距離無線傳感網技術,在出租車上安裝近距離無線傳感網設備,使其滿足近距離傳感功能,由執法人員利用無線傳感執法終端設備,與一定范圍內的出租車車輛車載節點信號進行通信,從而獲取出租車和駕駛員的詳細信息,從而實現執法稽查。
無線傳感網技術,即WSN(wireless sensor network),它是物聯網的關鍵技術。WSN網絡是由部署在監測區域內大量的廉價微型傳感器節點組成,通過無線通信方式形成的一個自組織網絡。 基于MEMS的微傳感技術和無線聯網技術為無線傳感器網絡賦予了廣闊的應用前景。傳感器網絡將能擴展人們與現實世界進行遠程交互的能力。無線傳感器網絡能夠實時監測和采集網絡分布區域內的各種監測對象的信息,以實現復雜的制定范圍內目標監測和跟蹤,具有快速展開、抗毀性強等特點,有著廣闊的應用前景。
一期項目建設車載WSN芯片節點及手持移動執法稽查終端,其節點設備并作為車載系統中的通訊核心,通過手持移動執法稽查終端,與監控后臺、服務中心通訊,實現聯動預警、行業監管和增值服務。其主要實現與手持移動執法稽查終端進行短程通訊,反饋給車輛設備信息,短程通訊識別距離在100米左右。
其主要執法方式如下:
執法人員利用無線傳感執法終端,與一定范圍內(范圍可配置)出租車車載節點進行通信;
執法人員利用執法終端攝像頭,掃面出租車車牌信息,系統自動識別車牌信息;
無線傳感執法終端接收到車載節點信息后,解析成出租車車牌數據信息,執法人員可根據車牌信息進行初步執法稽查;
系統將攝像頭識別的車牌信息和車載節點信息進行對比甄別,判斷出車輛合法性;
執法人員可將解析的車牌數據信息,發送到后臺系統;
后臺系統根據車牌數據信息,向執法終端發送出租車和駕駛員的詳細信息。
4.3. 軟件功能實現
4.3.1. 執法設備管理
主要用以實現項目中的執法終端設備、車載傳感節點的發行、收回、信息配置等管理功能,并同時實現與出租車綜合管理平臺的數據對接功能。
4.3.2. 執法信息查詢
實現傳感網執法數據的統一查詢功能,包括實現以車牌號碼、執法終端ID、標簽ID、時間段等字段的查詢功能; 實現動態執法信息查詢、靜態執法信息查詢、執法圍欄信息、執法頂燈狀態信息、詳細執法情況的查詢功能。
4.3.3. 執法信息管理
主要用以實現對智能頂燈的信息管理和配置功能,包括:
執法信息編輯,實現對智能頂燈的執法內容的編輯、修改等;
執法信息發布,實現執法信息發布功能,包括發布范圍、發布企業、發布狀態等配置功能;
4.3.4. 統計分析
實現相關無線傳感執法信息的分析功能。
4.3.5. 無線傳感執法終端
無線傳感執法終端,可近距離范圍內(范圍可配置)的出租車的車載節點進行雙向通信,并解析為出租車車牌信息,同時可與系統后臺通信,實現詳細信息的查詢對比,其主要功能包括:
無線傳感網信息通信功能:與配置范圍內的無線傳感網車載節點進行雙向通信,并是實現信號解析功能;
執法信息發送:將信號解析的出租車車牌信息發送到系統后臺,與后臺通信,獲取詳細出租車信息;
GPS定位功能:系統實時定位當前位置,并實現將位置信息發送到系統平臺;
執法信息設置:執法信息設置包括靜態執法范圍設置、智能頂燈顯示狀態設置等;
執法信息發送:將執法位置信息和執法頂燈設置信息發送到系統后臺,實現執法信息下達功能;
執法信息查詢與分析:查詢和分析相關執法情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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